《宋史·廷美传》及《赵普传》与《长编》所载相同,缘以赵普上章自诉之时,为六年元月,证以相关各事,其说甚信。但《涑水记闻》及《玉壶清话》则与此颇有殊异,《记闻》无赵普上章自诉之事,以金匮之诏乃太宗自己偶然寻得。其言曰:“太宗即位,赵普为卢多逊所谮,出为河阳,日夕忧不测,上一日发金匮,得书大悟,遂遣使切召之。普惶恐,为遗书,与家人别而后行,既至复为相。”《清话》虽载有赵普自明此事之言,但时间及情形,与《长编》《宋史》大不相同[36]。它与《记闻》犯了一个同样的大误:以为普黜河阳,是在太宗即位之初,殊不知此乃太祖开宝六年八月的事情。盖赵普上章自诉,本是在暧昧中的一种鬼祟的举动,世人不深悉内容,各以好奇的心情去传播所闻,自然不免有错误了。
如史所示,太宗即位后,赵普便已归朝,普于此时便可上章自白,何以还要等待六年的时间,借一件陷害的狱案才发生呢?虽说这时太宗对普不满,犹有成见,但惟其因太宗对他歧视,普正该申明此事以求谅解。普不如此,一定要在忍受不了卢多逊的排斥之后,一定要在参加谗害廷美而博得太宗的欢心之后,方才说出他有参预昭宪顾命的功劳,怎能不使人疑他是希宠迎合呢?太宗于嫌疑之中获得帝位,又用阴谋排出其弟,内心上惭愧不安,深恐为人訾议。在此时候,赵普为他的获位制造了一个合法的依据,他当然只有认假作真,乐意地接受。好在这种宫闱的机密事,外人无从知道底蕴,就来一次“通同作弊”,一般臣民还不是“信以为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