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陈独秀在他多篇批孔文章以及《吾人最后之觉悟》等文中,已经将新文化运动的核心精神阐发得很清楚,就是伦理道德的价值革命,并以个人本位主义取代家族本位主义。陈独秀在《袁世凯复活》一文中说:“若夫别尊卑,重阶级,主张人治,反对民权之思想之学说,实为制造专制帝王之根本恶因,吾国思想界不将此根本恶因铲除净尽,则有因必有果,无数废共和复帝制之袁世凯,当然接踵应运而生,毫不足怪。”为了巩固共和国体而走向伦理革命,是当时陈独秀的思想逻辑。于是陈独秀更进一步地将伦理道德上的觉悟,看成是中国各种问题的根本的和最后的解决方式。在《吾人最后之觉悟》中陈独秀说:伦理道德“不能觉悟,则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惝恍迷离之境。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在《文学革命论》中,陈独秀意识到新文化运动应该有两个轮子,一个轮子是伦理道德的价值革命,即以个性精神批判孔教的家族本位主义;一个轮子是审美领域的文学革命,虽然胡适是首倡文学革命者,然而将审美领域的文学革命与伦理道德的价值革命结合在一起的则是周作人。林纾攻击新文化运动“覆孔孟、铲伦常”与“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字”,算是抓住了新文化运动的伦理革命与文学革命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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