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项目主要由非市场方式立项,属于不完全适用市场方式调节或市场不能有效调节的领域。其建设与否、规模大小、档次高低,既要依赖开发者的行为,又要有政府的监督、管理行为。[6]
首先,要求提高教育设施的配套质量。随着经济条件改善和教育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对教育设施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少年儿童比例持续下降,社区教育设施配套面临资源整合、提升质量、提高配套标准等内在要求。因此,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配套标准,提升配套质量是住有宜居的要求。
其次,要求同步提高老年设施配套数量与质量。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776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比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日益增加的老年人口意味着社区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养老服务功能,这一方面要求社区内养老设施的数量增加;另一方面,伴随着居民经济条件改善,也要求提高养老设施的配套质量。
最后,要求加强社区基本服务设施配套。社区基本服务性设施包括社区管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治安服务、市政交通等,这是居民必需的基本生活设施,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社区老龄人口增多和全民健身、保健意识的增强,出行便捷化的需求增强,居民对上述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日益提升。